各系学工组:
根据盐城市福彩中心、盐城市慈善会《关于实施<江苏福彩爱心助学“11511”工程实施方案>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推荐盐城市福彩爱心助学“11511工程”2009年资助对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:
根据盐城市福彩中心、盐城市慈善会的规定:此次活动资助2008级盐城籍特困家庭学生,本省藉2008级特困家庭学生也可少量照顾。
二、资助标准及推荐名额:
此次活动分配给我校的名额为40名特困学生,每人每月100元,每年资助10个月,逐月发放。具体资助名额分配见附件1。
三、时间安排
10月14日前 学生个人申报,班级评议、推选;
10月16日前 各系确定推荐申报人选、公示,上报学生处;
10月20日前 学生处审核、汇总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市慈善会、市福利中心。
四、有关要求:
1、各系要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严格把关,按照第一条“资助对象”的要求,选择2008级家境贫寒,品学兼优、自强不息的大学生作为受助对象,杜绝暗箱操作。
2、各系应注意对具有自强不息典型意义的优秀学生跟踪回访。
3、凡受助学生应作为盐城市慈善会志愿者,不定期参加市慈善会、福利中心举办的各项公益活动,或可在每年暑假到市慈善会、福利中心勤工俭学,积极参与慈善和福彩的社会调查活动。
4、各系接到此通知后,抓紧时间,做好宣传和推荐申报工作。要根据文件要求,认真做好学生申报、班级评议、资格审查、人员确定等工作,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各系务请于10月16日下午4:00前将《申请登记表》、《名单汇总表》(需盖章、含电子文档)报学生工作处。
附1:盐城市2009年“11511工程”各系名额分配表
附2:江苏福彩爱心助学“11511工程”项目申请登记表
附3:江苏福彩爱心助学“11511”工程项目申请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
附件: 爱心福彩助学金.xls
学 生 工 作 处
2009年10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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